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由个人出资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能够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住房交易手续;
4、同意用个人住房作抵押,办理贷款合同公证,并同意由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费由借款人承担;
5、对需要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的,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定的权威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6、借款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影响贷款偿还的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贷款对象:
辽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月连续足额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由个人出资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能够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住房交易手续;
4、同意用个人住房作抵押,办理贷款合同公证,并同意由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费由借款人承担;
5、对需要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的,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定的权威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6、借款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影响贷款偿还的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贷款材料
购买期房:
辽阳购买期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购买二手房:
辽阳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购买现房:
辽阳购买现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并如实提供贷款所需材料
2.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贷能力、抵押房产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3.对准予贷款的,借款人与管理中心、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借款合同的公证。
注: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逾期3个月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
4.借款人(或担保公司)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产他项权属证明文件交管理中心保管。
5.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到售房单位(或借款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1、期房贷款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40万元,借款人一方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2、二手房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30万元,借款人一方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3、现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评估值(同时参照契税计税价格)的50%,如果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25万元,借款人一方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
辽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
期房贷款最长年限30年;二手房贷款最长年限2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现房贷款最长年限5年,且房龄不超过3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偿还
1、等额本金: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本金-已偿还本金累计额)×当月实际天数×日利率
2、借款人应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委托银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3、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借款人正常还款12次以后,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提前还款本金额必须为整万元,且每户每年只允许办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