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邯郸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
3、租住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4、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
非房屋类:
邯郸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职工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根部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邯郸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邯郸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注: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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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取申请: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及《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步骤二:
等待通知: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三:
提取公积金:经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和单位填写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中心提取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在县(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
2、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一年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3、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到百元位)。
全额提取:
邯郸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