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再度放宽啦!具体情况如下文,欢迎阅读。更多相关消息,欢迎关注上大学网!
自2017年1月11日起,外地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惠州购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了,不过这仅适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在惠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解除了惠州户籍限制。下面,就跟随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有何变化?
放宽申请对象户籍限制
12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布了《关于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宽了异地贷款条件,异地贷款对象从深圳外珠三角其他7市放开至全国范围;但规定申请对象必须是惠州户籍。
此次《通知》再度放宽了申请条件,取消了申请人必须是惠州户籍的限制。《通知》规定:在惠州市购房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啥资料?
须缴存公积金所在地出具证明
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提交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相应材料(具体可查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贷款服务指南,可戳阅【阅读原文】点击进入)外,还须提交职工缴存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除了提交上述证明外,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的申请、受理、审批、发放等各环节,均按照《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该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利率与本地缴存的职工相同。
有何限制?
仅限于买自住房贷款
申请人的条件放宽了,不过这并不表示没有条件限制了。《通知》提到,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预售商品房、确权房(现房)、二手房。
认定自住条件
那么,如何认定自住住房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要求购房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在购房所在地。
举例来说:刘先生户籍在江西,人在深圳工作和缴存公积金,若刘先生在惠州购房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则要求其配偶的户籍或工作地在惠州才可。
《通知》还规定,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及商转公等用途的,不能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即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规定时限且继续正常缴存。目前,规定时限为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另外,还包括信用状况良好、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