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上调
从今日起(即15日),深圳要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啦!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无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名下在深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深圳要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啦!
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无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名下在深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这是继4月7日之后,深圳再次调整了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而且都是上调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称:
1、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执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2、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那么,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时候调整呢?
据了解,此次深圳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是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而做出的调整。
虽然首付提高了,但是利率并没有变化。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仍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上为3.25%,5年及以下为2.75%);
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已经拥有1套住房,再次购买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