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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卓公积金缴存比例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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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设限缓解不均衡

  日前从湖北省住建厅了解到,针对不同行业之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相差大、地区之间缴存比例差距大等问题,该省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规定,并要求缴存比例低的地区逐步提高缴存比例。

  根据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该省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项目核定。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设区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设区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

  为缓解地区缴存标准差距,《通知》要求缴存比例低的设区市,要逐步提高缴存比例,并强调同一城市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对于游离于公积金保障网范围之外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通知》要求及时将他们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增加该制度的普惠面。对于暂因特殊原因不能纳入的,应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湖北省住建厅介绍,为保障职工权益,下一步要探索建立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负面清单制度,将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拖欠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不定期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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