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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将异地互认 终于走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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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互认:终于走出关键一步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10月9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保险等收费项目被取消。(10月14日新华社报道)

  我国将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这将是继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之后,又一惠民新政;同时,也标志着养老、医疗、住房这三个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向“全国统一”阔步迈进。可以预料,如果这一新政得以顺利实施,将会进一步提高2亿多流动劳动者的住房保障水平,从而整体提高国民的幸福指数。

  长期以来,由于公积金缴存关系不能随人流动,特别是不能异地贷款,严重伤害了流动劳动者缴纳公积金的积极性。这是因为,一旦流动劳动者离开工作地点,唯一的选择就是“退缴”。而按现行政策,只会退个人缴纳部分,单位那部分则被公积金管理机构截留了。也就是说,人走了,却带不走单位给个人缴纳的公积金。

  可见,公积金缴存关系不能异地互认,不仅使得以低收入群体为主要保障对象的公积金制度失去意义,还将在贫富差距扩大的同时,加剧地区间住房保障的“贫富”鸿沟。公积金,实际上已经成为流动劳动者手中的一根“鸡肋”。

  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普惠政策的实施,给城镇职工、特别是流动性比较大的大学毕业生及农民工带来了福音。它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而且将会大幅度提高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覆盖面。

  在此背景下,流动劳动者不管走到哪,都是国家的职工,国家承认他们过去的劳动贡献;无论是因为工作变动,还是去了异地,或衣锦还乡,公积金缴存关系都可以得到转移接续。这样一来,流动劳动者将会由被动、消极缴纳变成积极、主动缴纳公积金;在他们眼中,公积金制度,也由过去的“鸡肋”,变成了现在的“奶酪”。

  当然,国家政策很好,接下来关键要看地方落实情况。如何把流动劳动者眼中的这块“奶酪”做大做好,让他们得到更多的“营养”,将是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譬如,如何消除和平衡贫富地区之间的差异,如何科学确定单位缴存转移部分的标准和比例,如何让转移地与接续地实现了有效对接,如何整合现有的公积金制度,打破区域界限,统一缴费、待遇、贷款的相关标准,如何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流动劳动者等。

  解决上述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各地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念,要步调一致,不能各自为政,尤其要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同时,需要各地配套措施尽快跟进,解决技术层面上的难题,确保新政稳步推进,真正普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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