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厦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生育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公司保险办法》规定缴费。
2018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2%,个人缴8%;
失业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1.5%,个人缴0.5%;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1%,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7%,个人0.7%;
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6%,个人缴2%;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2018年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本市户籍职工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外来人员职工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厦门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3、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