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及涨工资方案细则尚未公布!故而2017情况如下:
2017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253万余名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5.5%
7月10日,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展开。此次调整待遇是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第13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后的第二次调整,惠及253万余名退休人员。同时,还将系统调整工伤人员、农村“八大员”等其他6大类18个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
2017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上调最新消息具体计算过程为:
1.定额调整:46元
2.挂钩调整:132元
①按缴费年限挂钩15×2+20×3.5=100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②按养老金水平调整3192.82×1%=32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3.倾斜调整:20元
共计调整:46+132+20=198元
再如1952年12月出生的王先生,2012年12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15年整,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为1421.10元。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每月可以增加基本养老金91元。
具体计算过程为:
1.定额调整:46元
2.挂钩调整:45元
①按缴费年限挂钩15×2=30元
②按养老金水平调整1421.10×1%=15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共计调整:46+45=91元
缴费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坚持“并轨”原则,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政策的完全一致。采用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的方法,适当加大了挂钩调整的力度,增强了政策的激励性导向。特别是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加大了调整幅度,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比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多调整1.5元,引导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在全社会形成长缴费、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积极导向,推动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相应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各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按时发放到位。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尚未核发到位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按预发待遇调整,待核定基本养老金后重新计算,多退少补。
“三结合”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继续采用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合理确定定额、挂钩、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办法一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6元,让每个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办法二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