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养老保险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根据参保时间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社保的(包含正式调入人员),其退休工资主要由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工龄补贴+地方补助+过渡性补助;
2.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工龄补贴+地方补助(非深户没有地方补助);所以很多人的退休金低就是因为是1992年8月以后才参加社保的,这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二.详细计算公式:
1.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
2.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55退休为170,50岁为195)计算;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乘以百分之一点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减去二十五后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
4.调节金:每月300元;
5.工龄补贴:总的缴费年限乘以4元,不满1年不算;
6.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8.5+20;
7.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1+60。
三.实例:该参保人87年8月参加工作,94年6月调入深圳,基本上是按照深户最低标准参保,退休,个人帐户余额为5.5万元,2007至2008年领取了2年失业保险,详细计算如下:
该参保人总的缴费年限为25.5年,92年7月以前的年限为5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25.5年,平均缴费指数约为0.72,个人帐户5.5万,2015社平工资约为5218元,详细计算如下:
1.统筹养老老金=(5218+3824)/2*25%=1130元;2.个人帐户养老金=5.5万/195=282元;3.调节金=300元;4.过渡性养老金=3824*5*0.012=229元+100=329元;5.工龄补贴=25*4=100元;6.地方补助=25*0.72*18.5+20=353元;7.过渡性补助=5*0.72*11+60=100元;
总的退休金约为2606元
温馨提示:想要拿高一点的退休工资,就要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现在要尽量争取按高一点的工资去交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