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范围。
十二、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鼓励老年居民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十三、本意见自4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十二、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鼓励老年居民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十三、本意见自4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