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中人”如何过渡?
自改革之日起设10年过渡期。改革后的养老金待遇,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为了实现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山东的改革方案坚持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的原则。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经审核确认后,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多缴多得”,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是此次改革的难点。我省规定,将改革前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过渡性养老金。
我省规定,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
●去了新单位咋办?
转移前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此次改革也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出了规定。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
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是一致的。这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之间的有序流动。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