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制度政策宣传问答
1、什么是农牧区医疗制度?
答:我区的农牧区医疗制度是政府主导,以免费医疗为基础,政府、集体、个人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实行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医疗风险基金相结合的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与内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何区别?
答:我区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建立在免费医疗政策基础上,以政府投入为主,农牧民未交纳个人筹资也能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这不同于内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现了*、国务院对西藏农牧民的特殊关怀。
3、哪些人可以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
答:凡是户籍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农牧民均可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
4、农牧民怎样参加农牧区医疗制度?
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年年末或当年年初),乡(镇)级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或者其所委托的村民委员会逐户逐人登记注册本辖区内的农牧民,并上报县(市、区)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审核后,核发《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家庭账户本》。
5、农牧民的《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家庭账户本》损坏、丢失了怎么办?
答:农牧民持户口薄,及时到当地乡(镇)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申请挂失,同时补办证件。
6、当年出生的农牧民新生儿能否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
答:当年出生的农牧民新生儿,随父母自动享受农牧区医疗制度,可从第二年起按规定自愿交纳个人筹资。
7、农牧民家庭异地搬迁或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医疗保障关系怎样办理?
答:农牧民家庭异地搬迁的,医疗保障关系转至搬迁地户口所在县(市、区)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农牧民家庭农转非的,其家庭账户基金余额由乡(镇)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予以退还,可参加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8、我区农牧区医疗基金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答:国家安排的免费医疗专项经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自治区、地(市)、县(市、区)政府财政安排的免费医疗专项经费;个人每年自愿交纳的筹资;县(市、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牧民代交的个人筹资;农牧区医疗基金产生的利息等。
9、我区农牧区医疗制度政府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我区农牧区医疗制度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年人均380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安排375元,地(市)级财政安排3元,县(市、区)财政安排2元。
10、我区农牧区医疗基金分为几大类?
答:我区农牧区医疗基金分为大病统筹基金、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三大类。
11、什么是门诊家庭账户基金?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