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广西财经学院副院长蒙丽珍也认为,在并轨的同时推行职业年金制度,可以减少改革阻力,确保并轨顺利进行。
并轨推动养老制度公平
蒙丽珍代表介绍,改革前机关单位职工不缴养老保险费,退休待遇却普遍高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职工。这种情况下,即便机关单位职工退休金只比企业职工退休金多1元,企业职工也会不理解,“因为没人能说得清为什么多1元”。这次改革,养老保险费按制度按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整个制度都放在了阳光下。
蒙丽珍代表进一步解释,公平并不等于绝对平均,但改革后,机关单位职工的每一分钱养老金,都能清清楚楚地说明计算方式和来源。如果A比B的养老金高,那肯定是A在职的时候缴费比B要多,即便只高1元,A也能通过公开公平的计算公式,把这1元钱的来源解释得让B心服口服。罗国安也认为,并轨是彰显公平的应有之举。所有社会成员被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了这个制度,就是迈出了养老制度改革的重要的一步。
罗国安认为,并轨还有一大好处,是破除了“双轨制”对人才流动的制约。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抱着“铁饭碗”不撒手,只是在过去的养老制度下,“体制内”的人一旦辞职,没交过养老保险就成了最大顾虑。并轨后,被辞退或主动“下海”的机关单位职工,就不会再有此类担忧了。
养老待遇差距逐渐缩小
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迈出了养老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蒋明红代表认为,制度的并轨,并不意味着待遇的“并轨”或“划等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和企业退休职工待遇的逐步缩小是必然趋势,但目前要拉平两者待遇差距并不现实,它仍需要一个过程。
从理想状态或最终目标来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三者之间逐步达到一个平衡,也就是俗称的“就高不就低”。要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而并非通过拉低机关单位退休职工收入来实现。比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已经连续11年增加,从2006年的人均约600元,涨到了2000元左右。
蒙丽珍代表也有类似观点。她说,国家财政收入每年都在增加,财力雄厚了,就有助于解决待遇差距的问题。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是省级统筹,但各省财力有差别。下一步国家推行财税体制改革,养老保险可能会进行全国统筹,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并缩小待遇差距。总之,“就高不就低”缩小差距,是可以预见的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