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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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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这个政策从今年7月1号起开始实施,标志着西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并轨。

  促进原来的两大养老保险整合并轨是西藏地方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的实际行动,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将进一步促进西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农村保险处负责人杨宗彪介绍说,新政策主要体现在“3个不变”、“4个统一”和“8个完善”方面,使西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加体现公平、普惠、可持续的基本理念。

  据了解,“3个不变”指的是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不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不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不变。“4个统一”主要指的是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还有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8个完善”主要指的是明确了参保对象范围;强化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也提出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新建了丧葬补助金机制;明确了被征地农牧民下一步参保的原则性的机制;规范了寺庙僧尼参保的办法;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完善了制度衔接办法;强化了信息系统建设。

  新政策出台以后很快得到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拉萨市当雄县公塘乡拉根村村民洛桑尼玛说:“县人社局宣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大家都认为这个政策对于农牧民或者城镇居民都有保障,而且现在的待遇也提高了,缴费档次有所调整,多缴多得,这在群众当中受到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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