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13个档次,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据介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合肥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次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共13个档次。参保人员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在规定缴费期内(每年1月1日~6月30日),参保人员将当年选定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费,足额存入经办机构发给的“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中,由银行代扣。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人员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的,如果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到15年,缴费期间中断缴费的也允许补缴,但不享受政府补贴。”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如今,合肥市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的政府补贴,“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参保,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另给每人每年补贴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