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海南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海口新生儿医保参保
办理条件
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含90天)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参保手续。
办理材料
1、海口本市户籍新生儿,可凭户口簿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参保登记缴费;
2、非海口本市户籍新生儿,凭户口簿、出生证、新生儿父母亲一方参加我省(市)医保的有效参保凭证及身份证、在海口市长期居住或工作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暂住证、工作单位证明等),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各区社保中心全年工作日均可办理新生儿参保缴费手续。
新生儿落地险办理参保流程
办理出生证 → 新生儿落户口 → 新生儿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税服务厅参保缴费 → 办理社会保障卡 → 返院办理报销
温馨提示:
1、新生儿出院时未购买新生儿落地险,请先垫付所有住院费用,待参保缴费成功5个工作日后返院办理报销。
2、新生儿出生4个月内购买落地险可报销新生儿出生后产生的住院费用;出生后4个月购买,只能报销购买落地险次月发生的住院费用。新生儿登记缴费及参保登记信息
变更业务需要资料
一、 本市户籍新生儿
1、 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新生儿出生证”或“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非本市户籍新生儿
1、 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如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属单位工作,提供海口市社保医疗缴费清单(连续一周年及以上)
5、 如父母其中一方在省属单位工作,提供海南省社保医疗缴费清单(连续一周年及以上),单位工作证明(单位地址需在海口市内)。“单位证明”没有的情况下需提供一下相关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居住证】其中一项。
6、 填写一式二份“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