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医疗保险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闽税发?2019?30号)精神,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9月起将由税务部门全面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二)2020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按省定标准。
二、缴费时间
正常缴费期: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限,为2019年9月 10 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补缴期:在正常缴费期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需在60 天等待期(从缴费之日算起)后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全额自付。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2020年7月1日起缴费,需缴纳全额保费(含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部分在省政府下达2020年政府补助标准之前,按2019年度政府补助每人520元标准缴纳)。
2019年9月新入学大中专、技校学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医保关系,当年9月至12月不需缴费,只缴纳次年度的保险费。当年9月至次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9年12月出生的新生儿,缴费期延长到2020年2月29日。2020年新生婴儿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三、参保缴费对象
(一)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驻岩武警官兵;
(四)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五)在龙岩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四、缴费登记
(一)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二)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到各县(市、区)农商银行网点或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的,到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五、缴费方式
在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原有缴费渠道发生变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多元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一)手机端缴费。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税务端扫码支付、下载闽税通APP或者云闪付APP办理缴费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税务部门宣传材料。
(二)自助终端缴费。可通过金融普惠点自助终端机,使用银联卡刷卡完成缴费。
(三)网报端缴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大中专、技校的经办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为所属辖区(学校)的参保人批量缴费。
(四)上门申报缴费。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六、咨询方式
(一)政策疑问: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医疗保障”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或前往医保部门窗口咨询。
(二)缴费事宜:1.使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平台)、“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扫码支付、闽税通APP缴费的,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4000012266或前往办税服务厅了解详细缴费事宜。2.使用金融普惠点终端机、云闪付APP缴费的,可关注“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95516了解详细缴费事宜。
各地医保窗口及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
区域 | 医保参保咨询 | 税务缴费咨询 |
新罗区 | 2316018 | 2217005/2123591 |
永定区 | 3358118 | 5839973 |
上杭县 | 3138069 | 3843771 |
武平县 | 3232380 | 4822850 |
连城县 | 8932625 | 3128383 |
长汀县 | 3268362 | 3266915 |
漳平市 | 7535133 | 7525529 |
市本级(大学生) | 2291985 | 2170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