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报销范围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310个县开展了医疗试点,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实际参合农村居民6899万人,参合率为72.60%。那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及比例是如何的呢?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及比例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称"新农合")开始在全国各地试点实施以来,推行的速度较快。据国家卫生部统计,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310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实际参合农村居民6899万人,参合率为72.60%。涉及的面很广,很多农村老百姓对新农保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及比例是如何的呢?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