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0
一、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满一年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2013.9.1?2014.8.31)。
二、材料准备
1.居住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入住后缴纳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务工证明:合法就业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合法经营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全家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
三、办理程序
1.网上登记
2020年6月1日至6月21日,
登录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区教育和体育局专栏的“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现场审核
时间: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地点:青岛朝城路小学(市南区朝城路5号)
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市南区濮县路10号)
青岛八大峡小学(市南区明月峡路1号)
青岛宁夏路小学(市南区宁夏路173号)
青岛天山小学(市南区宁国二路18号)
青岛香港路小学(市南区徐州路28号)。
届时可由一名监护人(带适龄儿童)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报名点提交材料原件。
3.录取查询
时间:8月15日(星期六)
登录:随迁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
四、温馨提示
1.现场登记时,由一名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报名点提交材料原件,如果材料不齐,报名当天可补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按照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在现场报名登记时,主动出示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健康码,安全有序做好现场登记。
2.监护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3.如不符合市南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无法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