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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物业投诉电话是多少,佛山怎么投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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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2345热线接到多位市民反映,某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发出公告,自2018年5月9日起上调临时车辆停车费,由原每日12元调整为每小时5元且不设上限;该收费标准上调没有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经热线衔接龙湖区处理,由区发改部门认定该物业公司擅自调整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责令该物业公司对收取的停车费或收费票据填写为“停车费”的,超过标准的部分退还车主原收费。

在这里,小编温馨提醒:

一、小区停车收费的属性。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关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的文件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

二、调整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要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住宅小区车场经营者要调整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调整收费标准。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拨打12345热线监督举报。

为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定调价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定调价行为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范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定调价行为。

对新建商品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确定。要求:在公布的《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政府指导价内,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超出公布的《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服务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一级收费标准向上浮动幅度不超过30%。

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是指2018年1月1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

《通知》对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要求,应当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按以下程序进行:1.物业服务企业制定调价方案,委托第三方对该小区近三年经营情况进行审计;2.物业服务企业公布调价方案和审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3.公示结束后,按照《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业主大会决定事项进行表决;4.公示业主表决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5.公布调价结果及执行标准的起始日期。

经与业主协商同意,确需突破政府指导价的,统一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按业主大会确定的议事规则。

《通知》还提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收费公示。

《通知》提出,新建商品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商品房销售30天前,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书面告知当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书面告知内容包括:新建商品住宅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新建商品住宅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并由当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在统一指定的网络平台上公布。

《通知》要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调整,在执行新标准15天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当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房产主管部门。书面告知内容包括:住宅小区基本情况、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开标示。

《通知》还提到,突破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必须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在统一指定的网络平台上公布。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开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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