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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最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基数,莱芜市五险最低标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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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莱芜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莱芜市2016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3753.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莱芜市2016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751元/月)确定。

2018年莱芜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自2017年1月1日起,山东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2%。

2018年莱芜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