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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最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基数,淄博市五险最低标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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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依据山东省公布的2018年度全省,淄博市调整2018年企业职工缴纳及计发待遇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23元,上限为13116元,比2017年基数有所提高。

淄博市2018年依据省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确定缴纳及计发相关待遇的基数。单位职工以2017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18年度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623元、上限为13116元;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18年度单位缴费基数。2017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3元、上限为11913元。

2、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2%,个人8%  

企业按职工全部缴费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找缴。职工个人实际的缴费工资,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以内的缴费基数确定。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的单位20%,个人8%;单位为0.5%~ 2%,根据社会保险的性质,单位,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障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