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就要涨工资啦!
涉及哪些人群?涨了多少?
11月起全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每档标准适用区域为:
这是1995年湖北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一次调整时间为2015年9月1日。
这几类人收入也要涨!
今年以来,不少群体的收入已经得到提高,还有一部分群体的收入上涨已提上议事日程。到底哪些群体收入在上涨?快跟长江云一起来看~
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意见》强调,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意见》还明确,要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老少边穷岛等贫困艰苦地区教师待遇政策,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做到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
医护人员:绩效工资向一线人员倾斜
今年年初,国家卫计委发布《“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
《规划》提到,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
《规划》还明确,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聚、工作任务繁重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
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向一线人员尤其是全科医生倾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在绩效工资总量外作为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超量劳动补偿机制。
技术工人: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今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提高相应待遇,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方案》同时明确,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研究创新激励方式。
退休人员:两类人养老金可多涨一点
人社部、财政部今年4月中旬下发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5.5%左右。
人社部明确,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