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办理流程:(1)在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选择“预约申请”,选择“办理网点”。(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3)通过初审后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或者在大厅现场领取表格,本人手工填写);(4)大厅领证:按预约取证日期,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领取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5)快递取证:办理邮递证件的,由邮政部门送达。
温馨提示:牡丹江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1)在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选择“预约申请”,选择“办理网点”。(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3)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窗口续签:采集照片→打印申请表→填表并复印户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咨询台验表取号→按号提交申请→采集生物特征信息→缴费→领取证件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帅宾路2号
咨询电话:0453-6282689-6282690
投诉电话:0451-82897715-7722
节假日值班电话:155045302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鹤大公路南山加油站对面
咨询电话:0453-8890232
投诉电话:0451-82897715-7722
节假日值班电话:150463412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30下午13:00-16:00(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周六、周日:休息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西河路与人民大街交叉路口
咨询电话:0453-7336865
投诉电话:0451-82897715-7722
节假日值班电话:130918152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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