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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网上居住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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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在我市市区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发给居住证:

1、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2、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居住地住址证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户主的户口簿等)

注:办证人员需到居住地派出所采集相片。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网上提交材料受理,窗口办结)。申请人通过“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注:需实名认证方可登录操作。

2、网上初审。公安机关网上初审,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

3、办理方式。网上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携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当场采集相片

温馨提示:申请材料经审查属于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办理时限及费用

收费标准:首次申办免收工本费;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办理地点: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联系电话:

1.港口公安分局政务服务大厅 2861067

2.防城公安分局政务服务大厅 3239070

3.东兴市公安局政务服务大厅 7697210

4.上思县公安局政务服务大厅 852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