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平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
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合法稳定住所
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连续就读
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暂住证还能用吗?
在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
居住证应该如何办理,办理时需准备哪些材料?往下看↓↓↓
申领居住证需带什么材料?
申领人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
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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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2、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居住证办理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免费拍照,采集信息,受理完成后打印《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后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特别提示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享有哪些便利
1、在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的除外);
2、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登记业务;
4、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按规定参加本省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资格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执业技能鉴定;
6、办理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8、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