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
申请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或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二)需提供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的材料:
1.在居住地(以市区、县、县级市为范围,下同)已参加社会保险;
2.持有居住地颁发的工商执照3个月以上;
3.持有与居住地用工单位已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4.持有与居住地被承包方已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的农业承包合同;
5.符合其他合法稳定就业的情况。
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
申请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或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二)需提供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的材料:
1.在居住地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购房屋;
2.在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且用地与规划、建设审批手续齐全的居住地用工单位集体宿舍;
3.居住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居住出租房屋并已签订租赁合同;
4.符合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情况。
各类桥梁涵洞、临时棚屋、危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等场所,视为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
连续就读居住证办理
申请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或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等);
(二)监护人正在申领或已经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证明;
(三)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