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生育医疗补贴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含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补贴为1500元;
2、剖腹产补贴为3000元;
3、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4、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00元
5、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00元;
6、绝育手术补贴1000元;
7、复通手术补贴1500元。
芜湖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就业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下列待遇: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1000元;其中剖腹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生育津贴补贴:标准为2个月的男职工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
芜湖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一式三份)
2、1寸照片三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结婚证及复印件
5、生殖健康服务证及复印件(再生育的,提供生育证)
6、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及复印件(首页及有初诊记录页复印件)。
男职工生育津贴
1、另需提供女方户口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有女方情况页)
2、女方居住地(以生殖健康服务证上女方现居住地为准)的居(村)委会提供的无就业证明一份
3、户籍地所在的居(村)委会出具的无就业证明如居住地、户籍地相同,只需出具一份,如居(村)委会有变更须其提供说明
4、若配偶有工作但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需提供未参保证明。
温馨提示:
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应在怀孕120天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参保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需转外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由用人单位到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外生育手续。
芜湖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每月5?20日接收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每月1-30日接受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登记材料。
2、每月20?30日审核所接收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并将审核完成的材料移交市医保中心。
3、芜湖市医保中心次月1?10日对区经办机构所移交的材料进行复核。
4、芜湖市医保中心每月10?15日,将复核情况向区经办机构反馈。
5、每月15?25日,参保单位到市医保中心结帐。
咨询电话:0553-399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