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社厅等下文调整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额度
羊城晚报讯记者尹安学、通讯员粤仁宣报道:4日记者获悉,广东省人社厅等已下文部署调整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额度。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将一次性获得1200元养老金。据介绍,这主要是按中央政策予以倾斜调整。
今年广东企业(含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调整对象为去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对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去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为10%左右。不过,调整采取普遍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也就是说,不是每位退休人员增幅都为10%,对前些年增幅少的人员将给予适当倾斜。
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省人社厅要求,除广州外,各地不能另行制订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广州市应按照《关于广州市解决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要求做好待遇衔接,制订实施方案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批复后实施。
具体调整办法
普遍调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倾斜调整:对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离休人员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