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前提纲求有哪些? 以房养老必要具备哪些前提?
以房养老具备前提
(1)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养田园庭必需对其栖身的衡宇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也才有也许对该衡宇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理。
(2)独立住房。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晚年怙恃与后世分隔栖身,该模式才有也许得以运作,不然,老人亡故后,后世便无处可居。
(3)经济状况适中。当晚年人的经济物质基本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思量用房产养老;而老人的经济物质前提较差,可能没有本身独立的衡宇,可能衡宇的代价过低,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本身养老的成本。
(4) 地处都市或城郊。老人身居都市或城郊,尤其是欣欣向荣、经济快速增添的都市或城郊,住房的代价很高,且在不绝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轻易,得当房 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假如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成长迟钝,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家地域,因代价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合用这一模式。必要夸大的是,衡宇反 向抵押贷款养老方法尤其得当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担任人的、中低收入程度的都市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