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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能取代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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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不能取代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黄某是农村住民,在内地已经介入了新农保。本年8月,黄某进城务工,应聘到沂水某化工公司事变,并与该公司签署了为期2年的劳动条约,条约中约定试用期2个月。但最近,黄某发明该公司未给其治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手续。于是,他要求公司为其治理,但该公司以他已介入新农保、无需再治理为由,拒绝了黄某的要求。介入新农保后就无需再介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吗?带着疑问,黄某到内地劳动保障监察部分咨询。

《劳动法》第72条划定:用人单元和劳动者必需依法介入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58条划定:用人单元该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治理社会保险挂号。未治理社会保险挂号的,由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审定其该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按照新型农村和城镇住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谋划定:农夫工介入了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原则上不介入新农保,农夫工已经介入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划定介入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可以遏制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存。由此可见,依法介入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元和劳动者的法界说务,是法令逼迫性划定。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便与黄某成立了劳动相关,黄某也由农村住民转变为该公司职工,应该依法介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待其不打工,回到其户籍地址地后,按照本身的现实环境,再继承选择介入新农保。显然,该公司以他已介入新农保为由,不给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新农保不能取代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分在调稽核实后,依法下达了纠正指令书。今朝,该公司已为黄某补办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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