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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以房养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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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推出北京首家“养老房屋银行”,两年后黯然夭折,成为“以房养老”的一个失败案例。

据了解,该中心于2007年10月18日启动“养老房屋银行”。根据“养老房屋银行”协议,60岁以上的老人提出养老需求,入住养老服务中心,老人原有房屋可以委托地产经纪公司对外出租,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费用。

记者近日来到该养老服务中心时,“养老房屋银行”已不复存在。据寿山福海工作人员介绍,“养老房屋银行”在2008年就已停止。

“刚开始有人来咨询,但没人将房子交给房产经纪公司。”中心工作人员说,“老人们对房产公司还是不信任,没有需求就只有将项目停下来。”

已从北京石景山民政局调离的彭东(化名)认为,“养老房屋银行”主要针对在市区有房、子女在国外而无人照顾的老人,针对群体并不广泛,这种家庭基本都有足够的养老金,不需要将房子租出去。

“我们家不会采用这种养老模式。”北京土生土长的“80后”范欣认为,“最主要还是观念的问题。”

住在寿山福海附近的韩女士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她态度明确:“房子留给子女,咱养老最需要的是亲情。”

实际上,2003年后,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不同程度地尝试过“以房养老”,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搁浅。中信银行也于2011年推出“以房养老”按揭贷款业务,但该业务推行以来在深圳、合肥等多地交易量为零。

2006年,浙江省提出要力推“以房养老”。然而,时隔7年,记者了解到,“以房养老”的推进并不顺利,银行这方面的业务非常少,多数老人不愿意接受这一养老模式。

2006年5月初,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提出了“以房养老”概念。时任分行宣传部副部长的周波对记者说,此举意在为将来的养老方式提供新的思考。同年,浙江省老龄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力推“以房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但这项工作至今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某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推进以房养老,牵涉到土地证,很有难度。“现在的土地证期限最长是70年,有的还不到,土地证到期了怎么办?有这个政策性的因素,房子也很难估价。”

浙江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则称,“这个做法实施的主要障碍,一是观念上,老人把房子处理掉,可能和子女产生矛盾;二是在制度上,由于没有遗产税,老人更愿意把房子给孩子。”

根据记者的采访,杭州的老人们大多也对“以房养老”表示不接受。家住城东的陆大伯就告诉记者:“现在的房子多值钱啊,肯定要留给儿子。”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认为,“以房养老”只能是整个养老体系中的补充,应该以家庭养老、社区养老为主体,以机构养老为辅,再以“以房养老”等其他形式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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