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属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直接影响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的收入。那么2019年广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最新信息有哪些呢?广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解读如何呢?本文为你解读。
自治区人社厅举行广西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闻通报会。我区将从1月起,正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力争在底前,将符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目前,我区已陆续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范围、缴费比例、待遇计发方法、转移接续等进行明确
1、与企业缴费政策保持一致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加上城镇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企业和城乡居民。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雷震介绍,目前广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超过2200万人,但还有近18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未覆盖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内,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有退休制度。不同的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产生了“双轨制”、“待遇差”的矛盾。
实行新政策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与企业缴费政策保持一致,有利于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此外,将为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衡衔接。职业年金的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这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我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2、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据介绍,此次改革将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更加全面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事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
关于改革后的养老金待遇,我区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雷震介绍,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即“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即“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采取将改革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此外,结合我区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由自治区政府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3、收支缺口由财政补助
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记者了解到,6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后,就开始从10月1日算起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南宁市某单位副科级干部陈先生说,现在他每个月都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他每月应发工资4000多元,到手工资3000多元,每月缴纳养老保险330元、职业年金165元。
黄先生是某乡镇政府科员,他说,加上乡镇补贴300元,他每月应发工资约3500元,每月缴纳养老保险200多元、职业年金100多月。扣除这些以及住房公积金、医保后,到手工资约2700元。
由于“中人”占比重较大,采访中,一些“中人”对财政如何补足收支缺口表示顾虑。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称,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都由财政进行补助,个人不用担心。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积极筹措资金,按改革政策要求,将所需资金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为避免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我区《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此外,现阶段,我区建立与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各级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责任制度。在全区范围内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及实现自治区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过渡到自治区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