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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眉山二胎奖励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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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国家补助多少钱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以当地实行政策为准。本文上大学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2022年眉山二胎补助政策的相关知识点,仅供参考。

眉山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眉山二胎奖励政策规定

眉山解读两孩新政

问:全面“两孩”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妻(含再婚夫妻),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已经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不符合《条例》有关特殊情形再生育的规定,不能再生育。

问:《条例》是2016年1月22日才正式通过,那1月1日至21日生育的“两孩”合法吗?

答:2016年1月1日后发生的生育行为,只要符合修正后的《条例》规定,均为合法生育。

问:两孩政策落地以后,生第二个孩子需要审批吗?生育登记怎么办理?有没有更便捷的方法?

答: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陆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也可关注“四川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办理业务。完成登记后,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卫生计生部门免费发给,并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

问:据说“全面两孩”开放以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什么情况能生第三个?

答:符合以下情形,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1.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符合《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的,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受理上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 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问:我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我再生一个,《光荣证》及其政策奖励是不是就失效了?

答: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 励优惠待遇。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共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在2016 年1月1日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问:新《条例》中对农村奖励扶助制度有什么规定?

答:关于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已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 继续享受。2016年1月1日后未发生生育行为,达到规定年龄、符合条件的,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 度范围。2016年1月1日后发生生育行为的,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问:如果夫妻生育了两个孩子,今年如果再生一个,到底会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

答:新《条例》规定: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同时,针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新《条例》规定,应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问:目前,眉山是否已按照上述政策《条例》解读进行?

答: 是,目前正在组织乡镇和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培训,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四川省全面两孩政策

一、生育政策

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一)登记的对象: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上述夫妻包含再婚夫妻。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

(二)登记的内容:

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孕情信息。

(三)登记的途径:

1.公民自行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登记;通过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也可登记。

2.公民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现场填写生育登记表格完成登记。

(四)生育登记所需材料:

男女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外地户籍在现居住地登记的同时出示居住证。

(五)生育登记的作用: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主动为办理生育登记的公民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需公民自费的项目,遵循自愿原则)。

服务项目包括:1.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免费增补叶酸;3.孕产期健康管理;4.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5.人类辅助生殖技术;6.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服务;7.孕产妇住院分娩;8.新生儿疾病筛查;9.0-6岁儿童健康管理;10.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三、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四)2016年1月1日以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五)已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继续享受。2016年1月1日后未发生生育行为,达到规定年龄、符合条件的,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2016年1月1日后发生生育行为的,不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违法生育处理政策

对违法生育对象,仍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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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眉山市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及办理流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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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2015年12月31日前违反《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行为,对已经依法处理的不再改变,已经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