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5、)国家和本省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洛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解读!
(1、)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足额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生育医疗费的条件是: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月且足额缴费。
(3、)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妇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
(4、)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
三、所需资料
洛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解读!
(1、)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的资料:
①《洛阳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③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④结婚证明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还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男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女方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2、)失业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3、)灵活就业人员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②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
四、办理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申报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的单位和职工,办理地点在洛阳市民之家(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2楼大厅B区服务窗口申报。
(2、)在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的到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提交相关资料。
六、常见问题解答
1、洛阳职工医保缴纳多久可以报销生育?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为两个险种。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参保不足一年时间内发生女职工生育,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待单位参保满一年后方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
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符合生育临床路径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结算,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结算。
生育保险基金限额结算标准为:
女职工妊娠期间因生育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下同)发生的符合规定检查项目的费用(围产保健),由生育保险基金限额结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限额标准为350元/例。
产前检查费并入生育医疗费后统称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结算标准为:正常分娩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2150元/例。
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新参保单位以职工生育当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3、女方没有医保,能否用男方医保报销生育险?比例是多少?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1年)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额为正常分娩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2150元/例规定标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