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信阳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信阳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信阳产假剖腹产规定、信阳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信阳产假:增加产假3个月 配偶可享1个月护理假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其配偶可享受1个月的护理假。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管一孩、二孩,都可以休“98天+3个月”的产假。如果3个月的产假中恰巧有两个月都为31天,便可休个190天的超长产假。
2、信阳产假最多可休190天,婚假28天!
婚假:
法定3天+增加婚假18天+婚检奖励7天=28天
根据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也就是说:参加婚检的夫妻,都能享受到28天的婚假。
一点都不假!
我们河南人的婚假只比山西、甘肃少了那么一丢丢
产假天数可谓冠压全国(对比以上27省份)
除了在弹性上逊色那么一点点
诸如北京、吉林、重庆可弹性休息一年
详细来说,是这个样子滴!
产假:
修改后
修改后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
看仔细了!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也就是说,不论一胎还是二胎,产假时间都是98天加3个月,就是半年多一点,如果恰好赶上有俩月都31天,河南最土豪版产假将是190天。
即:二胎产假=98天+3个月(备注:女士们一定要记住这个算法,否则若只知道傻傻半年,很容易在填写假单时,自我扣掉8天!呜呜呜~~商报君就犯过这个无法弥补的大失误!)
陪产假:与此前相同,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
铛铛铛铛
那么,这一方案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
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很多二孩妈妈们比较关心。
我们举这样一个例子:
二孩妈妈小丽刚生了二孩,5月16日起她刚休了半个月,按照之前二胎产假政策,她只能休98天,如今新政策出来,她能跟上不?她还能补回3个月假期不?
有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专业人士处了解到,如果二孩妈妈已经休完98天产假,那么此次政策出台,她已经享受不到啦!不过,像小丽这样的二孩妈妈,还没休完二孩产假的,仍将可以享受新政策!
其他问题
谁可以生“三孩”
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三孩”、再婚夫妻再生育需要具备啥条件?
根据修改后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生育“三孩”: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的,且没有共同子女的;
(三)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独生子女奖励费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会享受到什么待遇?放开二孩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以前的独生子女奖励会不会收回呢?
根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中提到,有人提出,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后,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如何终止享受原独生子女家庭有关优惠待遇?这涉及两孩政策实施前后的相关政策衔接问题。
按照国家卫计委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新规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
独生子女“福利”
修改后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独生子女家庭送来一份“大礼”??“独生子女护理假”。
省政府法制办曾会同省卫计委,重点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护理假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征求了国家卫计委的意见。国家卫计委认为,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政策探索和实践。
什么是“独生子女护理假”呢?根据最新规定,“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3、信阳颁布了最新版婚假产假!
从信阳市卫计委召开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条例)“大修”后亮点纷呈,备受关注的婚假、产假、护理假等政策有了明确说法。
婚假:增加婚假18天 参加婚检还可再奖励7天假期
根据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可再增加婚假7天。也就是说,参加婚检的夫妻都能享受到28天的婚假。
产假:增加产假3个月 配偶可享1个月护理假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其配偶可享受1个月的护理假。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管一孩、二孩,都可以休“98天+3个月”的产假。如果3个月的产假中恰巧有两个月都为31天,便可休个190天的超长产假。
独生子女奖励 此前奖励不再收回
按照国家卫计委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法规的完整性,根据信赖保护和公平正义原则,借鉴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我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终止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再收回。
护理假:累计不超过20天 假期期间视为出勤
我省在重点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护理假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后,认为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政策探索和实践。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期间视为出勤。
三种情况下一对夫妻可生育第三个孩子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是不是一对夫妻就不能再生第三胎了?并不是这样的,《条例》中提出,家中已经有两个孩子,但符合三种情况中的一种,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1.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3.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新的《条例》出台后,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之一需要再生育的夫妻,需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包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批准后发给生育证。
违规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 需缴纳人均年收入三倍社会抚养费
如果违规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新的《条例》中明确给出了答案。
《条例》中写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新修订的《条例》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不再开除公职,但应当依法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据悉,《条例》的修改工作是由省政府法制办和卫生计生委共同完成的。由于只是对《条例》部分条文的修改,采取了立法技术规范中的修改决定形式,修改重点章节和关键条文,与上位法相衔接,删除不符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管理措施,结合河南实际,修改、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