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南京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南京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南京产假剖腹产规定、南京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南京婚假延长至15天,产假延长30天!
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作出了修改,对于婚假,明确第24条改为"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这意味着:南京人的婚假,将比江苏统一规定的13天多2天!
此次《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按照上位法作出修改,其中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法规修改后,市民休婚假和产假的待遇更加明确!
2、南京产假多少天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作出了修改,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3、南京产假时间
南京婚假:15天(2017年12月1日起)
南京产假(女方):128天
南京陪产假(男方):15天
最新规定:
1、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
2、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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