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每个孕妇应得的权利,而产假也是在不断的变化,那么2020年辽阳最新产假国家规定你了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20辽阳的产假国家规定,包括辽阳产假剖腹产规定、辽阳产假工资的政策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辽阳产假增至158天 婚假统一调整为10天
)经过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通过,新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开始实施,符合新规定生育的夫妻,将额外增加60天产假,此外,在四种情形下,夫妻可生育“第三孩”。
新条例保留了婚假待遇,将增加婚假7日的适用对象由晚婚职工扩大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同时,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三孩以上的,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再生育子女的具体情形包括哪些?
新条例规定,四种情形下,夫妻可生育“第三孩”,分别为:一是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是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四是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怎么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同时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生育两个孩子以内的将不再实行审批。
以后还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按照《辽宁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另外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无需退还。
2、辽宁陪产假15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辽宁拟增加60天产假
据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于7月29日审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拟提出,对生育两孩家庭予以支持,并对其入托、入学给予适当补贴。在婚假方面,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关于辽阳产假的相关文章分享
2019年辽阳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辽阳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