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政策。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他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时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2020年衢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报销比例、报销条件有哪些政策规定,一起来了解吧。2020年衢州生育保险报销必须符合以下2个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具体来看看详细政策规定吧。
一、2020年衢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流程条件政策
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市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两险合并,生育保险是取消了吗?对职工有什么影响?……一起来看看。
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应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统一参保
各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应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统一征缴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并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
统一待遇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按规定标准支付,从职工医保基金中列出。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与其他参保职工同等的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一经办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医保经办机构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实现“一站式”服务。
统一时间
我市的两险合并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不在同一统筹区的,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在职工医保参保地参加生育保险。
那么,合并后是不是五险就变成“四险”?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会变化吗?权威答复来了??
Q
合并后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了?
A
其实是误解!
生育保险没有取消,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Q
合并后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A
其实不用担心。合并后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Q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A
缴费比例和原来的保持一致,生育保险费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给征收。
Q
衢州生育保险申领怎么办?待遇如何?
A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按原申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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