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
2.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进行的生育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用于报销孕产期间的检查、接生和治疗的费用。
大连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流程
1、生育保险待遇经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确认后,生育职工于次月1日至25日到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领卡。具体办公地点: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大厦(大商男店旁)二楼储蓄窗口。
2.领取银行卡,生育职工续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如果是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次月1日至25日)内没有领取银行卡,请携带上述证件在下一个月的11日至12日(节假日顺延)到大连市医保中心财务部生育保险出纳窗口领取。逾期不领,大连市医保中心将对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
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省,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可以报销,视作连续)。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⑴符合国家,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申领条件,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
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报销材料
女职工生育费报销材料
1、女方医疗保险编号
2、女职工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A4正反面)
3、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4、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5、生育证及其复印件
6、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可以不办,但是产假工资就少60天)
(注意:3至6号四个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即可,2至6号五个证件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大小)
7、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8、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以及出院记录,所述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9、初婚二胎需额外提供第一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医保卡、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它们复印件)。
计划内流产费用报销材料
女职工医保卡、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的原件及它们的复印件,诊断书、医疗费现金收据、B超单、病志、出院小结。没办生育证的,可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委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证明。
报销流程
1、生育保险待遇经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确认后,生育职工于次月1日至25日到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领卡。
具体办公地点: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大厦(大商男店旁)二楼储蓄窗口,联系电话:82186229、82186232。
2、领取银行卡,生育职工续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
另:如果是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次月1日至25日)内没有领取银行卡,请携带上述证件在下一个月的11日至12日(节假日顺延)到大连市医保中心财务部生育保险出纳窗口领取。逾期不领,大连市医保中心将对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