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未交满一年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网友问:因为社保未交满一年,生育保险改怎么报销?
广州人社局回复:你好,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中的第二十七条:
“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可待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限额报销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定额标准的80%”。
小编解析:也就是说社保未交满一年的,可以等到交满一年后再申请报销。
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三)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
(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属异地就医的,需提供异地就医申请表;
(七)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还须补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广州市生育保险本地分娩报销方法
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
1.参保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申办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仍是参保状态;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
生育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妊娠满16周至分娩前)、分娩、产后并发症(产假期间)、产后42天回院检查、妊娠12周内人流、妊娠12周以上引产。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三、生育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一)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1.准备分娩的,在妊娠满16周之后,生育前办理(需要在产前办理,为保障您的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建议尽快办理)。
2.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施行流产、引产手术的,在术前办理。
(二)需要哪些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或婚育证明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一式三份
注意:《计划生育服务证》需先在居住地所在居委会进行生育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