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8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兰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以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产假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
生育医疗费:
生育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计划生育手术费:主要项目有放置(取出)子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由生育基金支付。
兰州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一)领取条件
享受兰州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享受待遇
兰州生育保险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生育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2、计划生育手术费:主要项目有放置(取出)子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由生育基金支付。
3、生育津贴: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三)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兰州生育津贴以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甘肃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150天。
3、女职工怀孕四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至30天;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为90天。
(四)领取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2.材料初审和受理;
3.核定生育津贴;
4.核定后由市医保局通过审核划入社会保障卡。
(五)领取所需资料
1.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生育保健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产前做唐氏筛查的,需提供唐筛的化验报告单的原件,若化验单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医院印章(指定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省人民医院)。
(六)办理期限
每月10-19日材料齐全及时办结,50天后生育津贴划入社保卡,女职工到兰州银行营业网点支取
(七)办理地点
地址: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八楼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
电话:0931-818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