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标准
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1000元;
2、妊娠2个月以下的流产手术400元;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的流产手术60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的流产、引产手术2000元;
3、7个月及以上的引产手术3000元;阴道分娩顺产3000元;阴道分娩难产3200元;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手术4000元,其他剖宫产手术3800元;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宫内节育器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
(2)实施皮下埋植术200元;实施皮下埋植取出术150元;
(3)实施输卵管结扎术5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320元;
(4)实施输卵管复通术1600元;实施输精管复通术1200元。
报销条件
以下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医保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已享受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医疗费用;
(10)、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的其他费用。
报销材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以及规定的生育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或流产医学证明和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
办理流程
由本人或委托所在单位凭上述办理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到经办机构报销费用。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当月受理,次月结付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电话:0513-59000126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横河南路528号
电话:0513-8602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