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流程
1.生育登记
(1)妊娠登记。参保女职工确诊妊娠时,应办理妊娠登记。办理登记时,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本人身份证明、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登记。参保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时,需提供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机构相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明。
(3)住院登记。参保女职工因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并发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办理住院登记。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住院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实行计算机联网的地区,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经办机构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确认。
(4)长期派驻异地登记。参保女职工长期派驻异地,可在当地选择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由用人单位持参保人相关材料汇总后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2.待遇申报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手术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门诊医疗费,以及长期派驻异地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发生的费用,参保单位应按规定申报。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或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实现联网的可实行网上申报。
3.待遇支付
经办机构依据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标准及生育保险服务协议,按限额、定额、项目付费三种结算方式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审核、支付。其中,对申报的生育医疗费,凡属于按定额、限额付费的,应依据规定的支付标准进行审核、支付;凡属于按项目付费的,应依据有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标准进行审核、支付。对申报的生育津贴,应按规定审核计发基数和享受天数予以支付。
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样本
单位(盖章):单位养老保险代码:单位医疗(生育)保险代码:
个人养老保险代码:个人医疗(生育)保险代码:
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就诊医院医院级别:
生育类别正常产:□侧切□剖腹产□人流□取环□放环□其它(请在选项上打“√”)第胎
发生费用时间医疗费用总额:个人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同志:是我单位职工,并且符合第胎生育政策,特此证明。
计生经办人签字:单位计生办盖章:
年月日
注: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和无固定收入请填写此栏(现居住地办事处盖章)
××同志:是我社区居民,其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无工作单位和无固定收入。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月日
审批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单一式二份,财务、生育保险科各一份;
2、申领生育待遇申报材料:婴儿出生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据、费用明细、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男职工申报生育待遇需另提供夫妻双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二胎的另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计划生育待遇申报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据及诊断书、门诊医疗手册,退休职工需持退休审批单复印件。
4、由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人统一办理。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