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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单独两孩”新政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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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单独两孩”新政将“呱呱坠地”

  21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在法律的护佑下,顺应时代发展和民心所向,黑龙江省“单独两孩”新政呼之欲出。

  此次《条例》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修改涉及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相关条款;二是取消生育间隔,删除了条款中涉及生育间隔时间的有关规定。

黑龙江省总人口进入“零增长”

  近几年,黑龙江省人口一直呈缓慢增长态势,妇女总和生育率始终在1.3~1.4之间,低于全国1.5~1.6的平均水平,更远低于国家人口“十二五”规划确立的1.8的目标。加之人口净迁出影响,总人口已为零增长。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福学认为,适当增加人口出生数量是缓解人口结构性问题的唯一途径。实行“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达到峰值后快速下降的趋势;有利于改善人口数量与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符合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于保持合理劳动力规模,延长人口红利期。

  如今,随着省人大常委会的认真审议,“单独两孩”这一新政即将从法律法规层面走上“产床”,并将很快在人们期许已久的目光中“呱呱坠地”。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此次《条例》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修改涉及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相关条款;二是取消生育间隔,删除了条款中涉及生育间隔时间的有关规定。

  此前,省人大联合省计生部门对我省实施该项政策的条件和风险等通过网上问卷、实地座谈等方式进行了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并就实施该项政策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等提出了建议,以确保该项政策在我省尽快合理实施。

  “生育意愿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共计2427份有效问卷中,有1284人选择生育二孩或有可能生育二孩,占比53%。1105人属于36周岁到49周岁的高龄产妇,这部分人对政策实施时间的选择也集中在“越快越好”。此次新政的目标人群约83.8%在城市,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省单独家庭摸底数据显示,目标人群在一年之内做生育时间安排。

出生人口将达到政策调整后最大值

  为科学研判实行单独两孩政策后对我省出生人口数量产生的影响,进而估算新增人口对我省经济社会造成的压力,省卫计委近期成立了专项课题组进行测算。

  测算结果显示,由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8年全省将新增出生人口分别为7.83万、8.54万、13.36万、10.60万和6.84万人。出生人口将达到政策调整后的最大值43.36万人,相当于1998年的出生水平,随后出生人口将逐渐减小,2018年后逐步趋于平缓。有专家分析,我省较早进入低生育水平,独生子女家庭比例较高,因此,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人群占比相对较高。生育政策调整后,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将在最初几年集中释放,引起一定数量的生育堆积。短期看,新政带来的暂时性人口出生堆积,将给医疗卫生的孕产妇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住院分娩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带来一定压力,四年后将形成对入园(托)、入学的需求高峰。不过,专家认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潜力可以承载政策新增人口。

法律呵护新政落地,新政走起还需新举措送一程

  在21日举行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中,与会者一致认为,生育政策调整的前几年,医疗卫生、教育的基础设施将会面临一定压力,之后将会逐渐缓解,建议政府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我省人口形势及完善生育政策后的人口出生预测,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人口预测及时调整和加强相关项目建设,确保新增人口享受相应公共服务的权利的同时不影响原有人口享受公共服务的预期利益。

  既要以法律的襁褓呵护新政落地,又要针对新政可能引发的新问题思考对策。据了解,在省人大开展的“生育意愿”问卷调查中,1767人选择生育二胎最担心的是身体状况,1627人认为政府最应做的准备工作是加大孕产服务。为此,建议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加大卫生计生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并扩大孕产前免费体检范围,实现城乡人口的全覆盖,坚决实现大幅降低高龄孕产妇生育风险的目标。

  生育意愿调查问卷显示,在政府新政配套措施的建议方面,排名最高的是教育投入,在2427份问卷中,有1918人均选择希望政府增加教育投入。从中远期看,因生育政策调整出生的人口,会依次对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教育资源带来影响,但如果每个教育阶段都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这批孩子每退出一个教育阶段就会造成资源闲置。因此,科学合理地统筹协调不同教育阶段的基础设施,应该是政府在生育政策调整后重点规划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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