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其编制与复核(核对)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及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查处,并对编制该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以及编制人员记不良纪录。
(一)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必须由具有编制能力的编制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招标代理企业编制。
(二)投标报价必须由投标人或受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能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委托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也不得同时接受二个及以上投标人委托对同一工程的投标报价的编制。
(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造价复核(鉴定)等必须由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造价人员编制,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若编制人为造价员时,应有造价工程师负责复核,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承包人自行编制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若无造价工程师时,可以由本单位造价员编制与复核,但编制与复核不得为同一人。承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造价员应当按照所取得的执业专业资格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造价复核(鉴定)、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五)从事工程建设项目计价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坚持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不得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不得出具虚假工程造价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误差不得超过10%,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复核(鉴定)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误差不得超过5%。
第五十四条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其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及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查处,并对编制该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以及编制人员记不良纪录。
第五十五条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招标代理企业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成果文件,须逐个项目按项目管理隶属关系报同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成果文件须按隶属关系报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对成果文件未报备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计不良记录。
第五十六条凡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其概预算、竣工结算、钢筋量计算和工程造价审核等,必须使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评审合格的工程计价软件(投标报价采用本企业定额的除外)。未使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评审合格的工程计价软件所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不能作为各有关工程造价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必须按规定表格填写,未按规定表格填写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
第五十八条发包人制定的招标文件应当符合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计价条款的监督管理,纠正其不符合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问题。凡招标文件的工程计价条款不符合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不得办理招标备案。
第五十九条发承包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的约定应当符合工程计价的规定。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施工合同工程计价条款的监督管理,纠正不符合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问题。凡施工合同的工程计价条款不符合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发承包双方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发承包双方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的,所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不得作为工程价款结算和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的依据。
第六十条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监督管理,及时调解各类工程造价纠纷。凡未按照有关规定办清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结竣工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
第十一章其他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 2010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10月25日江西省建设厅发布的《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同时作废。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一)封面:
1 工程量清单 封-1
2 招标控制价 封-2
3 投标总价 封-3
4 竣工结算总价 封-4
(二)总说明: 表-01
(三)汇总表:
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 表-05
5 单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 表-06
6 单位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 表-07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08
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09
(五)措施项目清单表:
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表-10
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表-11
(六)其他项目清单表:
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12
2 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12-1
3 材料暂估单价表 表-12-2
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表-12-3
5 计日工表 表-12-4
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表-12-5
7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 表-12-6
8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 表-12-7
9 现场签证表 表-12-8
(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13
(八)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表-14
附件二工料单价法计价表格
(一)封面:
1 工程预算书 封-1
2 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书封-2
(二)汇总表:
1 工程预(结)算表 表-01
2 安装工程预(结)算表 表-02
3 价差汇总表 表-03
4 工程造价取费表 表-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