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匀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二、土方工程 (一)、平整场地及碾压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套相应挖土方子目。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按竖向布置进行大型挖土或回去填时,不得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面积在20m2
以内,且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的,为沟基坑。 若以上条件均不满足则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规定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放坡系数按表A.1-2规定计算。
3、挖沟槽、基坑如需支挡土板时,挖土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沟槽、基坑垂直面积计算。计算了挡土板工程量,不得再计算放坡增加土方量。 4、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实际不留工作面者,不得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表A.1-3规定计算。
5、挖沟槽长度,按外墙图示中心线计算;内墙长度按地槽槽底之间净长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A.1-5规定宽度计算。
8、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理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三)、回填土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据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场地回填土,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
2、沟槽、基坑回填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垫层+基础+管、沟外形体积)。管径在500 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A.1-6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厚度在120 mm以上的墙)之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砖垛、柱、烟囱及间壁墙等体积。
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为取土体积。
5、建筑物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