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今年12月1日起,青海省将与全国同步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四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据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处工作人员介绍,青海省工商局、青海省国税局等五部门11月1日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意义、重点、内容及保障措施,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青海省工商局制定了《“两证整合”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完成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系统、数据中心、公示系统和数据交换等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除此之外,青海省工商局还派员参加了全国“两证整合”业务培训班。从11月8日开始,青海省工商局组成的3个培训组,对全省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个体口和信息口的所有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两证整合”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程序、规定等业务知识以及信息化技术方案和数据规范等操作技能。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处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确保12月1日“两证整合”如期启动,青海省还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解读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扩大社会公众对改革的知晓面,形成社会各界关注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并围绕“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税务登记证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