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完善服务体系
1.推动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做好服务大数据分析,提高服务供给质量。一是引导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网络运营培训和宣传,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完善平台联动、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机制,加大培训、交流力度,进一步强化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考核管理。按照《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8〕46号)、《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甘工信发〔2018〕47号)。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5家以上,推荐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4家。
3.落实技术类示范平台进口免税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服务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举办中小企业服务活动。
(五)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1.继续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落实《甘肃省工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业上云行动”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38号),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上云”行动。联合中国移动甘肃分公司、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做好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改造提升工作。今年力争继续确定2000家试点企业,试点推广企业达到3000家以上。
2.大力推动两化融合。在中小企业中开展两化整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通过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与企业内部信息系统,以及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采购和销售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原材料和产成品供需精准对接,探索去库存、降成本的手段和模式。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按照工信部要求,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开展我省企业上云计划,支撑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促进双创工作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3.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帮扶活动。组织典型企业、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系统集成商等业内专家,为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微型提供信息化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中小微型企业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来实现以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提高员工素质等;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信息化营销手段来拓展市场。
(六)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对外交流与人才培训
1.组织我省中小企业积极参展第15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和第10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充分展示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色,通过展会提高我省中小微企业对外技术交流合作水平。
2.加快推进中以(酒泉)中小企业国际节水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指导推进前期各项工作,举办节水科技产业领域相关推介会、研讨会、交流会;联合国内先进水科技企业,扩大国际合作范围,与以色列等国家建立交流沟通渠道。
3.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18年中德政府合作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培训班的通知》(甘工信发〔2017〕633号),组织做好我省中德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推荐工作。
4.积极争取委托知名院校开设培训班,组织我省中小企业系统干部和重点中小企业管理经营者进行能力素质和管理经营水平提升培训。
(七)不断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依托,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上半年,正式出台《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力争实现贷款2亿元,着力扶持一批有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小微企业。
2.坚持政策引导发挥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产融合作甘肃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常态化、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产品推介会、银企洽谈会及融资培训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筛选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进一步拓展银企对接的广度和合作的深度,提升银企对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线运行“甘肃省中小企业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立方便、快捷、高效的产融信息沟通交流渠道,强化信息共享,促进政策协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
3.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培育工作。对入选确定的信用培育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投融资培训,补充完善信用档案,开展财务及经营辅导帮扶等一系列融资服务工作。完善信用培育企业信用信息,健全企业制度,增强其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降低风险,为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融资需求打下良好基础。
4.努力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工作取得突破。根据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链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效能评价、核心企业确认账款信息等机制,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融资服务机构扩大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规模,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力争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取得突破性进展。
5.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做好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健全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推动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分层次在主板、新三板及甘肃股交中心上市(挂牌)融资。引导优质中小企业尝试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创新创业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债券的发行,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6.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作为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帮助小微企业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强化融资技能,规范企业管理,培育信用意识,提高融资能力。
7.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注资规模,以引导社会资本参股我省基金,不断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规模。争取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基金投资目标由注重示范性、标杆性向普惠性、带动性转变,实现“质”“量”并重。
(八)提高运行监测分析能力
1.做好四个监测,定期通报运行情况。一是做好我省全口径中小企业监测平台报送工作,积极协调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严格测算,及时上报数据,建立严格考核机制,定期进行通报;二是继续做好工信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系统平台报送工作,适时扩大监测企业样本数,了解和掌握重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第一手情况,为“一企一策”提供依据;三是继续与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联合,按季度发布全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数据。四是按照《全省“规下转规上”企业月度监测表》,及时上报规下转规上月度情况监测。
2.加强运行分析能力。增强大局意识,突破固定思维,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提高综合分析能力,把握企业运行趋势,提出有效意见建议。
3.强化业务培训。全年举办2期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对业务
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和分析写作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市州工信委要将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行动的领导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保证各项行动顺利完成。
(二)加强合作。充分协调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汇聚各方智慧与资源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好专项行动。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召开协调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听取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务求实效。
(三)加强评估。要及时了解各项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考评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评估问效,2018年12月20日前上报本市州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四)加强宣传。各市(州)、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使广大中小微型企业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各项扶助行动中来,确保《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