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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个税改革最新消息,陕西个税起征点上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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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这一政策自2011年9月实施以来,多年未调整。考虑到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以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起征点显得已不适应当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此次政府提出的个税改革对进一步增加低收入者的绝对收入,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有重要现实意义。

需要正视的是,任何一项改革目标的实现,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有一个发展演进和完善的过程。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无疑只是政府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方面,但在增强低收入群体获得感方面仍将有较大促生作用。

起征点的提升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需要重申的是,分好财富的蛋糕,起征点并非提得越高越好,而应在公平与效率的最优解处下刀。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更精细地计量公众真实可支配收入,让征税关注“账面”,更关注“全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有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对策

一方面,国家财政与个人财富之间需要平衡,国家财政是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某种意义上讲,把税金花在刀刃上,惠及全体人民,比收税更为重要;

另一方面,为了让个税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起征点也需要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科学理性确定,让实际经济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倾斜。除了调准个税起征点,落实个税抵扣,乃至降低间接税税率,都十分重要。

陕西个税起征点调整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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